当前位置:

湖南:养老院收费一般按月收取 不得终生一次性收费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敏 编辑:康晓乔 2015-07-21 09:31:41
时刻新闻
—分享—

  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敏)入住养老院之前不光考虑吃、住条件,还应与养老院签订服务合同。省政府官方网站昨日发布《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监督和管理的意见》,明确入院要进行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根据服务合同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实施分类分级服务。

  严禁进行商业开发,督促安排定期体检

  《意见》明确,要依法核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切实把好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准入关。认真甄别养老地产与养老机构,既要保护房地产业参与社会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又要防止把养老服务机构当作房地产出售。以兴办非盈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名义采取划拨和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只能用于养老服务,严禁改变其用地性质、严禁进行商业开发。

  督促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与服务对象或其亲属、送养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入院要进行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服务合同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实施分类分级服务。

  《意见》指出,要督促民办养老机构建立疾病预防制度,为服务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建立卫生消毒制度,对老年人使用的餐具定期消毒,定期清洗老年人的被褥和衣服,保持室内外整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老年人看护工作。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立安全巡查和消防值班制度,对供养人员住房和用具定期进行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收费一般按月收取,不得实行变相集资

  《意见》强调,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和收费标准报民政、发改、卫计等部门备案或核准批复,并张榜公布。收费一般按月收取,不得实行超过一年以上乃至终生一次性收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变相集资等行为。

  督促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购买机构责任险,提高养老机构发生意外责任风险的善后处置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效降低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运营风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养老护理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获得养老护理员证书,才能上岗。

  同时,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接收需要政府供养的城市“三无”老人等服务对象。各地应按照规定的供养标准支付生活供养费用,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支付。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收取费用,应当按有关部门核定公布的价格收取,并使用非税收入票据;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收取费用,实行自主定价,并依法使用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

  根据意见,各级民政部门将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对不签协议、不按规定服务、人员不符合规定、开展非养老活动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等行为的,责令改正或处罚,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敏

编辑:康晓乔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