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7月23日讯(通讯员 万尚真 记者 秦慧英)“我这小超市原来生意还可以,自从附近大超市一开,生意差了一大半,可还要交几百块的税,真是心疼!”常德鼎城区的小张告诉记者,正当他打算关门另谋出路时,县国税局的干部上门告诉他,新政策出台,月销售收入没超过3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小张符合减免条件。“累积下来,真的给我们省了不少钱!”
像小张这样的小微企业在湖南省有不少。今年7月,全省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就有几十万户。
为了落实好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帮扶企业发展,省国税局通过政策宣传、系统升级、流程优化、监督管理等具体措施,不断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对符合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通过申报表的填报实现系统自动减免,不需办理任何减免税备案或审批手续;同时,强化后台数据监控,对部分纳税人因申报错误未能享受优惠政策而多缴纳税款的,及时予以退还或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对可享受政策的纳税人进行实时提醒,告知纳税人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和方式,敦促纳税人享受政策。
据了解,今年1至6月,我省共有66万余户小微企业获得税收减免。其中,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达到63.5万余户,免征增值税6.98亿元;上半年完成201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共有2.8万余户小微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1.01亿元。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万尚真 秦慧英
编辑: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