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加资产处置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经省财政厅审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土地资产无偿划转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资产状况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拟处置的土地资产位于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原长沙县跳马镇)石燕湖村和新田村,土地性质为建设(科教)用地(土地证号为长国用〔2014〕第0516号),土地面积为86666.58平方米(约130亩)。该地块原批复为筹建湖南省标准创新与推广中心用地,现处待建状态。
二、处置方式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落实省政府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席会议纪要精神,在湖南省计量研究院和湖南省标准化研究院基础上,新建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长沙分院和湖南省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南地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拟将该宗土地用于省计量研究院和省标准化研究院2个国家项目建设。其中110亩(账面价值1628万元)划拨给省计量检测研究院用于中国计量科学院长沙分院建设;20亩(账面价值296万元)划拨给省标准化研究院用于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南地区)。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资产有偿使用和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74号)等文件规定,上述土地资产拟采取无偿划转的方式进行处置。
凡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反映。
联系地址及电话: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0731)89967090
监督电话:(0731)85165165
特此公示。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