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8日讯(记者 刘银艳)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湖南省具体实施方案即将出台,并预计在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这是记者昨天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培训班上获得的消息。
我省已在郴州、永州、常德市相继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简称“大病保险”)试点,在自治州探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补偿试点,为全省推进大病保险工作积累了经验。今年以来,由省医改办牵头,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财政厅、省保监局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在梳理各市州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即将呈报省政府发文。初步定在9月下旬召开全省大病保险实施动员部署大会。
据省人社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我省大病保险实行市州级统筹,筹资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年度医保基金筹资标准的5%左右。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银艳
编辑:刘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