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11日讯(记者 周怀立 徐德荣)8月4日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3组在株洲、衡阳开展执法检查。
在株洲期间,检查组先后检查了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桥梁厂砂石码头、霞湾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铜霞路桥下霞湾港水质污染情况及株硬集团污水处理厂、市中心医院废水处理情况,并前往茶陵县检查了该县高速公路服务站污水处理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污水处理厂情况。近年来,该市实施“生态优先”发展战略,主要水型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下降,市域内主要水域水质不断改善或保持良好水平,湘江株洲段水质大为改观,饮用水水源安全得到保障,湘江霞湾段重金属含量连续8年未超标。检查组要求该市进一步深化认识,继续完善考核评价等机制,从严监管不懈怠,强化问题导向,务求整改实效,努力成为生态环保城市的全省标杆。
在衡阳期间,检查组先后检查了衡阳市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来雁新城项目、城区饮用水源截污工程、铜桥港污水处理厂、幸福河污染治理及南华附一医院医疗废水处理情况,并深入衡东、衡南、常宁,检查大浦工业园、水口山经开区的工业污水处理厂,松柏镇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松江工业小区、水口山的历史遗留含重金属危险固废无害化处理项目。据介绍,2014年,衡阳市城区饮用水源和15个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湘江干流监测的7个断面,各项监测指标年均值,均符合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检查组要求衡阳加强统筹规划,从严执法监管;聚焦重点问题,加紧督查整改,争做湘江全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标杆。同时,各级人大要抓好跟踪监督,督促解决污染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带队参加检查。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周怀立 徐德荣
编辑:刘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