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14日讯(记者 尹超 肖军 黄巍)8月5日至7日和8月11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4组先后在常德和怀化开展执法检查。
在常德期间,检查组先后前往澧县、临澧、桃源等县城和农村,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城市污水处理及工业企业污水处理等情况进行实地察看,并派出暗访组深入调查。检查组认为,常德市将水环境保护列为“一号工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防治体系,执法监管有力,尤其在水污染综合防治、农村环境治理和污染减排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污水处理管网不配套等问题,检查组向该市当面作了交办,并要求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
在怀化期间,检查组对中方县自来水厂、骏泰浆纸公司、县污水处理厂、联谊造纸厂及鹤城区板岩溪生活污水处理、太平溪综合整治、怀化市二水厂等进行了检查。今年前7个月,全市1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Ⅲ类水以上标准,达标率100%。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如中方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需改进、桐木镇联谊造纸厂存在污染隐患、怀化市二水厂饮用水源存在隐患、怀化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等。检查组要求抓好重点问题的整改,突出对工业污染的防治,强化对城镇生活污水的治理,改造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加强配套管网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和农业的污染治理问题,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同时,加强饮用水源的污染防治,重视对饮用水源的保护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明华带队参加检查。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尹超 肖军 黄巍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