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因病因灾因祸因事故致贫困难群体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因病返贫困难群众数量尤为突出,如何有效解决困难群众“救急难”,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近两年来,长沙县委、县政府、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探索,社会救助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根据国务院《社会救济暂行办法》,长沙县委、县政府及民政局全面创立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然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做到兜底线、救急难、填补了社会救助体系“缺项”。
据了解,从去年起,长沙县政府加大临时救济资金安排数量,由以前人均3元提高到人均10元,全县临时救济资金达到800万元,有效解决了救助工作的资金瓶颈。同时,县民政局加大了对镇、街临时救济资金安排比例,增加镇、街救助自主权,要求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严格按照《长沙县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办法》管好用好临时救济资金,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建立临时救助资金发放台账,确保了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杨振华 文雪曼)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杨振华 文雪曼
编辑: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