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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良好 七成受访者享受过此福利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编辑:罗雨晴 2015-08-19 1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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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图/王斌

  长沙晚报记者 李静 实习生 钟圣宸

  近日,深圳市领导开启休假模式,10多位市领导休假1到5天不等。另外,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这些消息使得带薪休假再次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

  2015年已经过去大半,你的年假休了吗?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能享受带薪年休假。连日来,记者随机采访发现,长沙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总体良好,多数市民享受过带薪休假福利。但为何网络上吐槽“有假休不得”的声音此起彼伏?专家指出,营造正确的休假观或许有助于带薪年休假更好落实。

  记者调查

  多数市民享受过带薪休假福利

  前昨两日,记者在长沙人流量较大的五一路附近随机采访了60位市民。从采访结果来看,其中43位市民曾享受过带薪休假福利,占采访对象的72%。但其中只有11人表示自参加工作第二年起基本每年都休了年假。

  “我们公司强制要求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休年假。”张先生是长沙一家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的普通员工,他说,应聘的时候公司提到的各项福利就包括带薪休假,但当时自己并没有在意。直到工作的第二年,部门主管突然问他什么时候休年假,他才明白,带薪休假是真福利。

  作为60名采访对象中唯一被强制要求休年假的“幸运儿”,张先生表示,表面上看,员工带薪休假是“白拿”了工资,但其实对企业来说也是好事。“不少同事跟我一样,休完假回来工作更积极,从内心把企业的发展当成自己的事儿,我想这就是认同感和归属感。”

  “一般只要不在单位最忙的时候请假,领导都会批假。”在长沙一家事业单位上班的袁玲伟说,不休年假也不会多补很多工资,所以同事基本都会选择休年假。休假的时候,请部门同事帮忙处理一下较为紧急的工作,不急的还可以等休假回来再做。

  28%的受访者从未休过年假

  在接受采访的60位市民中,有17人表示从未享受过带薪休假福利,占采访对象的28%,以从事销售、采购、服务等工作的居多。

  “有事请假,没事上班,这就是工作常态。”在一家公司做采购的齐先生说,自己工作这么多年从来没有休过假。“公司就这么多人,每个人工作都不清闲,总经理都是天天忙个不停,我们怎么请假。再说了,一个萝卜一个坑,我请假了工作怎么办?”

  在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做销售的赖凯明也有同感,“别说带薪休假了,不带薪的假也没得休啊”。今年是赖凯明在这家公司工作的第三年,每天任务压头,业绩是所有主管和同事时刻挂在嘴边的词。虽然薪水不低,但20多岁的赖凯明觉得日复一日无法喘息,他说最近正在考虑换工作。

  分析60个采访样本可以发现,长沙年休假落实情况总体良好。具体来看,国企、外企、机关事业单位中带薪休假情况落实较好,规模大的私营企业也较重视员工福利。相对而言,规模小的民营企业带薪休假落实程度较低,主要原因集中在休假时工作无人替代、休假导致工资减少、主管领导不休自己不敢休等等。

  休假规定

  工作满1年即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为了督促带薪年休假落实,今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细则》明确,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应休未休可获三倍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年休假,应当征求本人的意见。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而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

  未支付年休假工资应加付赔偿金

  《细则》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又不按本办法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工作人员加付赔偿金。

  专家观点

  工作和生活的平衡应成为社会共识  

  “带薪休假又不是偷懒不干活儿,只是给员工一个适当的调整机会。”长沙一家五星级酒店人力资源部经理林女士认为,带薪年休假对员工和单位来说是一件“双赢”的好事。适当的休息是人的必然生理需要,劳逸结合才能保持高效地投入到工作中,从而产生一个良性循环。加班复加班,反而会导致员工工作低效。

  “该休的假还是要休,这种休假福利有保障的岗位会更吸引人才。此外,适当休假可以增强人们的幸福感和认同度,更能激发职工的创造力,充满活力回到岗位工作才能事半功倍。”省委党校教授周正刚认为,工作和生活的平衡,理应成为社会共识。

  随机采访显示,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员工占多数,但为何大家普遍还是觉得年假“难休”?周正刚说,这与当前社会中崇尚加班忘我工作的舆论氛围不无关系。长久以来,中国一直崇尚“没日没夜”的劳动传统,“5+2”“白加黑”的劳动模式往往是领导心目中模范员工的标配,所以休假总让人感觉不是那么“理所当然”。因此就出现了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员工往往避而不谈的现象,只剩下年假“难休”的声音。

  “热爱工作是职业道德的体现,但同时,也应当营造一种劳逸结合的社会氛围,树立正确休假观。”周正刚说,除了大环境以外,带薪年休假的全面落实需要多方努力才能实现。一方面用人单位要认识到休假福利对留住人才、提高工作效率有着不容小觑的作用,因此应该鼓励员工休假;另一方面,员工也要增强维权意识,保障自身正当福利,积极争取休假。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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