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本报9月1日讯 最近,一则“走高速的注意了,全国高速口从9月1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举手之劳!”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开始疯传,为避免被罚,不少车主都开始置办起灭火器。 今日,不少网友读者更是致电本报热线96258询问传言真假,对此湖南省高警局微信公众号发声辟谣,“传言不实,但是为了安全,这样的设备应当配备。” 高速交警表示,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客车、专门用于运送易燃和易爆物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以及所有专用校车必须装备灭火器,对私家车并无强制规定,但车主最好在车内常备灭火器。 ■记者 黄娟 通讯员 熊双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黄娟 熊双 编辑:王娉娉 实习生李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