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意见稿》,对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将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放,作为创业扶持资金。
《意见稿》提出,在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统筹市、县(市)可对生产经营特别困难的企业,允许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失业保险费,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困难企业的认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资产负债率达到80%以上;连续亏损2年以上(含2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记者 陈月红 实习生 伍寅梦诗
【建议通道】
即日起,长沙市人社局就《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9月6日前公众可给出建议。
1、发送至邮箱:csshiyebaoxian@126.com;2、信件邮寄: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669号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05房收;3、电话反馈:0731-84907906或84907659。
劳务连线
长沙今年为万余劳动者追回工资1.4亿元
本报9月1日讯长沙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近日制定了《关于建立打击涉嫌劳动保障违法犯罪协作机制的工作细则》,将通过建立案件衔接、执法协作、联席会议三大机制,为打击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提供制度支撑。
据介绍,今年以来,长沙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484家,立案受理并处理案件1128起,移送公安机关并立案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4起,为1.2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4亿元。市民在长沙如遭遇欠薪、强迫劳动等,可拨打举报电话0731-84428020。
■记者 陈月红 通讯员 刘禹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陈月红 伍寅梦诗
编辑:王娉娉 实习生李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