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炎皇 实习生 龚铭铭)“让执法晒在阳光下,让关心案件办理的人监督公安执法。”昨日上午,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新闻发布会上,省公安厅副厅长袁友方宣布,将全面推行阳光警务执法公开机制,将执法情况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专栏、手机短信终端、官方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向特定主体和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如果对公安执法不满意可以进行网上投诉。
通过短信、网站、微信公开信息
2013年,湖南省公安厅率先在全国省级公安机关推行“执法报案查询系统”,将案件办理状态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向案件当事人公开。袁友方介绍,自2013年以来,该系统已向公众发送短信264万条,受理投诉1.36万起、处理投诉1.35万起,实现了警务公开“公开实时、透明便捷、全面监督”。
今年3月,湖南省公安厅组织对“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进行改造,在原有网上公开案件办理状况和受理投诉的基础上,升级拓展为案件办理情况公开、涉案财务措施信息及实物照片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法律法规依据公开、办案办事流程公开、服务与监督电话公开和执法问题投诉受理为一体的“六公开一投诉”的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
该平台通过手机短信终端、互联网门户网站专栏、微信公众平台三种方式向特定主体或社会公众公开,接受投诉并处理反馈。
涉及性隐私等案件信息不公开
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后,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将自动、实时向违法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被害人、被侵害人、涉案财物持有人发送查询编码短信,登录“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进入相应模块,输入手机号码和查询编码即可进行查询。
袁友方表示,报案后公安机关未出警,或72小时内未收到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发送的短信,或对查询后公安执法不满意等情况,市民都可以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直接投诉。所有投诉都将逐级由原执法办案部门、县市区公安局、市州公安局、省公安厅限期办理,并网上反馈处理意见。下一步,省公安厅将把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服务等警务工作纳入全省统一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打造新时期警务公开的湖南模式。
针对之前湖南省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网上听证时所存在的一些争议,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执法信息化指导支队支队长朱思滔表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信息里将包括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姓名以及出生年月,但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性隐私等案件信息将不公开,“也就是说,涉及卖淫嫖娼的案件将不会公开。”
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登录方式
门户网页:湘警网“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专栏
门户网址:www.hnga.gov.cn
微信公众号:hn-yg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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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炎皇 龚铭铭
编辑: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