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国富自2015年7月底以来擅自离岗,至今未到单位报到上班。郴州市物价局按照干部管理程序,及时向郴州市委、市政府做了书面汇报,请求组织介入处理,并于2015年8月8日起在《郴州日报》连续刊登公告,要求袁国富在2015年8月28日前回单位人事科报到上班,否则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第五款“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规定,予以辞退。
据介绍,袁国富是在郴州市纪委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初步核查期间,于7月22日擅自出走的。9月13日,袁国富在珠海市被抓获归案。目前,郴州市检察机关已对其立案侦查。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小刘军 李静
编辑:王娉娉 实习生李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