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4日讯 中国消费者协会13日发布《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是全国消协系统关于消费维权约谈的首个系统指导文件,将更有利于相关部门对消费者进行“前期保护”,把有损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扼杀”在摇篮里。在新发布的《约谈办法》中规定,商家如在经营过程中引发群体性投诉或有潜在群体投诉风险,发布违法广告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等8种情况将被约谈。
在约谈结束后,商家需在合理期间内根据约谈内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如果存在相关违法情节,将被移送到司法机关。
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李镜亮认为,新规实施后,将督促商家更加重视消费者权益,从而使得消费者权益获得更加好的保障。据他介绍,在新规颁布实施前,湖南消费者委员会也曾根据商家具体情况进行过适当的约谈,而此次新规发布将为日后的消费者维权工作提供更好的依据。■记者 朱蓉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朱蓉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