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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各地加快完善地方环境责任体系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黄亮斌 李雪冰 编辑:康晓乔 2015-10-15 09: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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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5世界环境日,省环保厅厅长刘尧臣在衡阳市组织的市县乡三级干部会议上,宣讲我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制度建设情况。

  在9月25日召开的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联组会议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专题询问时,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刘明欣表示,要通过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切实解决我省港口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环境污染问题。

  今年初,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环境保护工作一规定一办法两个重要文件,基本构建完善我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建设后,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生态文明建设指引,加快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的贯彻落实。

  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是落实我省环境责任体系建设的关键部门,国家出台了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方案的背景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的要求,正联合相关部门拟定《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省环保厅作为我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两个文件的起草单位,于4月召开全省环保局长视频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建设两个重要文件精神的通知》,“六五世界环境日”当天,省环保厅厅长刘尧臣赴衡阳等地宣讲环境责任体系。

  各地党委、政府把环境责任体系建设作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纷纷将两个文件纳入了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株洲市、湘西自治州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州)环委会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了两个重要文件;常德、邵阳、娄底、怀化、永州市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就学习贯彻两个重要文件精神听取了专题汇报,并作出了部署安排;衡阳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新环保法贯彻实施动员大会暨新环保法讲座,全市副市级以上领导、人大、政协、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企业等千余人参加学习两个文件的精神。株洲市环保局就两个文件精神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闭卷考试,邀请省环保厅相关人员对该市环委会组成单位人员进行讲课和培训。各地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形式向学校、工矿企业、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环保责任意识。

  各地积极推动建立本地区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株洲、湘潭、衡阳、娄底、怀化、邵阳、湘西、张家界、永州等市州以及双清、汉寿、祁阳等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环境问题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常德市所辖9个县市区均已完成了初稿;岳阳、郴州、常德、益阳等市和湘乡、武陵区、龙山等县市区已提交党委、政府审议;少数市州、县市区已经出台相关文件,长沙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娄底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娄底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溆浦县委、县政府印发了《溆浦县环境保护综合监管二十条规定(试行)》,都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比较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通过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建设,我省一些重大领域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省政府将湘江保护和治理列为“一号重点工程”后,发改、环保、国土、水利等职能部门根据污染特征和治理任务需要,主动牵头负责流域内五大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治理,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其中湘潭竹埠港地区化工聚焦区污染企业实现整体退出,湘江干流沿途两岸500米范围之内的规模畜禽养殖全部退出。

  同时,环保、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联动,成立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打击和司法移送力度。今年以来,全省共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14起,刑事拘留18人;向公安机关移送适用行政拘留案件67起,行政拘留61人。省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开展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都同时对省政府十多个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开展大会专题询问,很好地推动了全省上上下下“污染防治需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意识的形成。

  (黄亮斌 李雪冰)

  本版图片由省环保厅提供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黄亮斌 李雪冰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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