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0月19日讯(记者 李文峰 通讯员 郭琳 吴敏)近日,醴陵市检察院与司法局联合出台新规定:信访人不服检察机关处理意见时,可得到其本人选定的律师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
据了解,醴陵市检察院是全省首家推出这项规定的基层检察院。新规定刚推出,便接受了2名信访人的请求,按其意愿选择律师,免费为其服务。2人在律师解释下,理解了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最终息诉。
为解决一些群众因缺乏法律知识,对司法诉讼活动及决定不理解而导致的维权难与久访不息的问题,醴陵市检察院联合司法部门,出台了检察环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并由司法部门推荐,由全市5家律师事务所近50名律师及法律援助中心专业人员等组成律师人才库,免费为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信访人提供法律服务。信访人到检察机关上访,对检察机关处理决定不服时,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从律师人才库中自主选择律师,为其答疑解惑。如果律师认为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正确,可以向信访人进行释法说理,而如果认为检察机关处理意见存在问题时,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建议。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李文峰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