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刘某在雨花区某动漫城内与工作人员发生口角,在离开时被动漫城纠集人员拦截并拖至监控室内殴打致伤。经法医鉴定,刘某受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住院花费2万余元。因案发后,案件侦破工作迟迟未有进展,人身伤害损失未得到赔偿,刘某于9月22日向长沙市公安局投诉中心投诉。
接到投诉后,投诉中心民警立即赴案发地派出所对该案进行跟踪督办。迫于公安机关压力,动漫城方于10月20日主动与刘某就民事赔偿协商达成了一致,并一次性赔偿刘某各项损失费用8万元。目前,当地派出所正对该案进一步侦办。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聂映荣 张九州
编辑:王娉娉 实习生李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