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9日讯(记者 彭雅惠)今天,记者从长沙海关获悉,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明确自11月1日(含本日)起,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备案的企业,海关总署暂停向其收取备案费。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为了寻求海关对其知识产权实施依职权保护,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将其拥有的商标专利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的法律状况、使用该权利的商品,以及侵犯该权利的货物进出口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海关总署的制度。此前,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每项权利必须缴纳800元备案费。
长沙海关呼吁全省外贸企业,此次海关暂停收取知识产权保护备案费,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湘企应积极申请,为自身在开拓国际市场的过程中多一层防护。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彭雅惠
编辑:康晓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