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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明年初拟颁发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国平 编辑:胡芳 2015-11-12 09:4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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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湘都市报11月11日讯(记者 李国平)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以及贯彻落实向社会公众进行通报。《实施方案》提出,到今年底,湖南将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浏阳市等三个试点市县今年底具备统一登记发证能力;到明年底全省基本实现统一登记发证;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
  
  登记具体分三步走
  
  《实施方案》明确,从现在起到2020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具体分三步走:一是试点突破阶段,浏阳市、澧县、芷江侗族自治县三个市县加快试点进度,在今年底具备统一登记发证能力。二是全面推进阶段。至今年底,全面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2016年底实现统一登记发证。三是规范完善阶段。2017年底,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到2020年,形成政事政企事企分开、管理规范、部门协调、运行有序、便民高效的不动产登记体制机制。
  
  哪些不动产需要统一登记?《实施方案》明确:包括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覆盖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强制统一换证
  
  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方先知透露,我省争取明年初在三个试点县市率先颁发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对原已发放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按照“不变不换”原则,在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时,依申请原则更换新的证书,不得强制要求统一更换不动产权证书。
  
  “换证情况常见有两种。”方先知介绍,“一是觉得旧证没有新证方便想换新证;二是权利证书的利用方变化,如房屋权益人发生变更,进行重新登记时重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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