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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启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潘海涛 潘显璇 编辑:陶园 2015-11-13 09: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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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对生产经营资金有强烈需求,但由于底子薄,缺少抵押物,在申请贷款时往往面临困境。

  今后这一困境将得到有效破解。11月12日,湖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会在益阳召开,省财政厅、省农委、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华保险湖南分公司现场签署试点工作框架合作协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需要提供任何抵押物和担保,只要通过审核,在中华保险湖南分公司办理贷款保证保险,就可以获得最高300万元的农业贷款。

  花本息的3%买份保险

  可无抵押贷300万

  贷款保证保险,是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申请贷款时,以向保险公司投保、银行以保单作为担保的方式向投保人发放贷款,当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等待期结束后,由保险公司按照相关约定承担贷款损失赔偿责任的保险业务。

  湖南省财政厅副厅长欧阳煌表示,通过引入贷款保证保险,以保单作为担保方式,辅以政府设立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作后盾,构建“财银保”合作贷款体系,可有效地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

  中华保险湖南分公司信用保证保险部总经理黄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补充道,符合条件的借款人以贷款保证保险担保的方式到银行贷款,除了保费和利息,无需其他费用,其中贷款利息不高于央行基准利率的120%,保费不高于贷款本息的3%,原则上一年最多可贷300万元。“换言之,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借款人只需花3000元买份保证保险,即可轻松贷款10万元”。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尝鲜

  19县市率先试点

  会上确定了益阳市赫山区、资阳区、沅江市、南县、桃江县、安化县以及宁乡县、茶陵县、湘乡市、衡东县、新宁县、临湘市、桃源县、慈利县、宁远县、桂阳县、新化县、麻阳县、花垣县19县市为此次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参与试点。

  那试点区域内哪些企业能享受这一政策红利呢?中华保险湖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胡志科表示,以粮食种植、粮食服务为主,经营期1年以上,无逃避债务、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均可提出贷款申请。

  何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湖南省农委巡视员谢国华告诉记者,按照经营主体类型划分,主要有承包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各类农业社会化组织等。

  据悉,省财政厅、省农委还发起设立湖南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为贷款保证保险及相关信贷业务提供风险保障。专项资金按照与贷款金额1:100的比例配置,第一年资金预算为1500万元。当贷款保证保险整体赔付率达到一定阀值时,由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根据赔付率超出的区间范围对保险公司进行补偿。■记者 潘海涛 潘显璇

  通讯员 王君 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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