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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可在湖北直接换领和补办身份证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黄娟 李学芳 编辑:胡芳 2015-11-16 10: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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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湘都市报11月15日讯(记者 黄娟 实习生 李学芳)公安部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本报进行报道(详见11月13日A14版《身份证将可异地换证补证挂失》)后,不少读者来电询问具体办理步骤,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步骤为: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异地受理点:
  
  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付家坡1路33号设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咨询电话:027-67122955);湖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185号设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咨询电话:0731-88997704)。居住在对方省内的群众,如果证件丢失、到期或损坏,可以持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居住证,到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换领。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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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娟 李学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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