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15日讯(记者 欧金玉)11月13日,省直机关、中央驻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
目前,一些群众存在信访不信法的观念,而且一些比较复杂的信访事项没有专门的细化的规定予以明确区分,致使不少本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途径解决的问题大量涌入信访渠道。而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划分了行政部门之间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责任,依法分类处理群众的信访诉求,使信访诉求进入该走的途径,从而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大大改善信访秩序。这项工作是今年深化信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今年下半年以来,湖南省各有关省直单位和中央在湘单位高度重视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积极梳理法定途径清单,目前已有18家单位形成了清单或下发了类似文件,特别是第一批试点单位取得了丰硕成果。
会议要求,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梳理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清单,在行政体系内部进一步厘清“信访途径”与“法定途径”的界限,切实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并做到于法有据,依法处理。要逐步引导信访群众走法定途径解决问题,确保导入法定程序的投诉请求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办。不断提高全省信访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欧金玉
编辑:王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