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敏 编辑:王娉娉 2015-11-19 08:53:14
时刻新闻
—分享—

  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敏)今后,相关企业、机构、社会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及融资平台等,都可通过一定程序参与棚户区改造……昨日,《湖南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在省政府官网公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改造。

  《办法》明确,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居民棚改意愿入户调查;棚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及评审;棚改项目的征地拆迁服务;棚改安置住房的筹集(包括新建、购买、租赁、改扩建、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棚改片区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安置住房小区“红线内”的道路、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配套基础设施,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直接服务于安置小区居民的“红线外”城市基础设施。

  《办法》规定,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承接主体必须具备提供城镇棚改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参与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获得3A级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资格。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在符合相关条件、不新增财政供养人员编制的情况下,也可成为承接主体,并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公开平等参与竞争。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敏

编辑:王娉娉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