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22日讯(记者 肖军 通讯员米承实 赵斌)11月19日,辰溪县公开处理了4起无公函用餐的有关责任人,24人被责令补交餐费、公开“亮丑”,县纪委警示约谈涉及的4家主要负责人,并相应扣除其今年作风监督考评分。
为规范公务接待、严控“三公”经费,辰溪县出台了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管招待费、会议费、车辆运行费。10月下旬,辰溪县纪委对乡镇公务接待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督查,发现石碧乡向某等6人到黄溪口镇学习交流水上安全生产工作,中午无公函在黄溪口镇政府食堂公务用餐,且张某、刘某2名干部就餐时饮酒;另有县安监局米某等4人、县农机局局长张某等10人、县公安局徐某等4人无公函分别在仙人湾瑶族乡、龙头庵乡政府食堂用餐,均违反了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肖军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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