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该案属经济类案件,涉及四个相关公司、两个县市、九个门店,相关证据资料较广,调查工作繁琐,经过两个多月艰苦的调查,最终查明了刘某骗取贷款的犯罪事实并收集掌握了充分证据,并于12月1日在北京警方的协作下,成功将刘某抓获归案。
经查,2014年5月犯罪嫌疑人刘某为还高利贷,在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伪造相关合同、证明文件及公章,以虚构持有门店及经营状况的方式,骗取岳麓区某信用但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在长沙银行贷款300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编辑: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