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利用率低、存量大的问题
省财政厅制定了《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实行限额管理;对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予以收回;对基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且实行“当年收,当年支”的管理模式。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2013年以前结转部分,已收缴国库,统筹安排。
(二)关于资金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省财政厅下发了一系列文件,提出了加快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等12条措施。至今年9月底,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为19.7%,比全国各省市平均水平高出了3.1个百分点。近期,将推出提前下达和限时办结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年中评估和动态调整等6项新举措。
(三)关于调剂使用粮食风险基金的问题
省财政预算已于2014年12月,将调剂使用的1.76亿元归还到位。
(四)关于财政专户资金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原电动车发展专项资金和韶山南环线工程资金2个专户结余资金已缴入国库,收回预算统筹安排。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
1.省监狱管理局等8个部门已将结余结转资金全面清理,其中原省国防科工局特设专户中结余资金1,310.93万元已缴省财政,其他7个部门将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统筹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管理。省交通运输厅少编的燃油税收入40.35亿元,已追加下达。
2.5个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规范问题,已经整改。其中:原省农业厅去年蔬菜工作经费等8项结余经费254万元,省财政厅已收回了208.4万元、余下的41.8万元抵扣2015年预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驾驶许可考试费预算2015年采取以上年实际收入加增长因素测算,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的准确性。省科协所属省科技馆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结合近3年的门票收入情况,合理预估门票收入,足额编制非税收入预算。省煤田地质局经省财政同意,已将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项目资金628.36万元,调整用于应急救援设备购置。省交通运输厅已规范支出预算编制,2015年未发生以项目支出安排基本支出现象。
3.原省机械行管办已注销专户,余款专项用于处理改革遗留问题和维稳工作;原省冶金行管办已将专户并入预算专户体系统一核算。
(二)关于依托部门职能摊派费用的问题
省科技厅主管的《企业技术开发》等2家杂志社已经停止收费,并终止与自然人的合作,有关人员因严重违纪违法已被立案调查。
(三)关于非税收入执收不规范的问题
1.省商业事务办等8个部门已将未使用的资金1,787.81万元,上缴省财政;省科协等3个部门已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收益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省交通运输厅已与省财政厅衔接,将投资收益4.49亿元全部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省煤田地质局将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国有资产租金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全部纳入2016年预算管理;省商务厅将收取的中南五矿公司国有股转让收益219.09万元,专项用于所属企业改制及遗留问题处理,余款89.88万元已上缴财政。
2.省委党校进一步加强内部职能部门协调配合,至2015年10月,125.96万元应收款已全部清缴到位。
(四)关于挤占挪用,套取专项经费的问题
1.省监狱管理局等4个部门已将挤占的574.28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原省国防科工局因缺乏资金来源,拟在两年内将挪用的资金302.58万元逐步归还到位。
2.省科技厅和省知识产权局已完善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杜绝无预算、超范围安排项目资金的现象。省科技厅向8个项目单位下发了中止项目并追回资金的通知,至10月底已收回83万元。同时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组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3.4家项目单位管理不规范或套取财政资金问题,已经整改。其中:省商务厅责成邵阳市商务主管部门切实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进度,邵东县莲花打火机制造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2个项目现已建成。湘潭县原种场已于7月将套取的农业项目资金23.86万元退回县国库,沅江市茶盘洲镇已于5月将套取的垦区危房改造资金7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
4.省公路局已于今年8月停止支付职工宿舍物业管理费和职工私家车停车费,至9月底,违规列支的59.23万元,已全部清收到位。
(五)关于专项资金未有效整合,超范围、超标准、重复安排的问题
1.省科技厅将以前分散在各处室的专项计划整合形成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五类科技计划,除自然科学基金和软科学以外,科技计划单个支持额度全部提高至10万元以上,项目总立项数较去年压缩了50%。省商务厅按省委省政府要求进行资金整合,只保留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和流通产业促进资金2项省级专项资金,整合率超过了50%。
2.省经信委和省文联已修订完善了3项制度。省体育局制定了《湖南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项目库。省商务厅正在制定整合后保留的2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省经信委等4个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整合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规范资金分配管理,并对重复申报及其他违规的单位采取取消申报资格、停止拨付等措施。如省科技厅正在修订《湖南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办法》等3项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湖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工作规程(试行)》,停止拨付省陶瓷所后期滚动支持经费。省商务厅进一步加强项目库管理,指派专人比对企业违规信息,取消涉嫌非法集资的湖南红太阳电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申报资格。
(六)关于资金下达不及时,结余结转多,使用效益低的问题
1.省直各部门按照省财政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如省经信委2014年底就启动了2015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和计划编制工作,至2015年6月底已将专项资金下达完毕。省农委2015年的专项资金6月底前已做了分配方案,并正式下达63%;从2016年起,所有的专项在上年度年底前提前下达70%以上,余下部分在第二年6月底前全部下达。
2.省经信委和省体育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和《湖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主动与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沟通、衔接,确保了财政预算资金及时到位、及时上网、及时使用。
3.6个部门主管的专项资金项目全部启动或已完成。如省知识产权局安排中南大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等8个项目已完成。省科技厅起草了《湖南省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4项规范性文件,规范资金管理;委托中介机构对2013-2014年度立项的24个项目进行了审计,涉及违规违纪的经费将按原渠道收回。省交通运输厅分类管理去年未开工的38个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其中对已开工并正常建设的22个项目,2015年继续安排投资;对未按进度推进的15个项目,暂停安排投资;对不具备开工条件的1个项目,已扣回投资1441万元。
4.5个部门的闲置资金,其中已拨付使用1,463.64万元,占闲置资金总额的66%;收缴财政20万元;其余的均已启动项目,正按计划实施。
(七)关于国有股权债权管理不规范,收益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
1.省经信委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已于8月将所属企业移交省国资委管理。
2.省商务厅按照省政府政企分离的原则,拟将深圳凯利公司移交省国资委管理,目前正制定移交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实施。
3.省商务厅将配合省财政厅等部门通过法定程序,完成原省商业事务办持有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始股的划缴工作。
(八)关于部分省直单位资产底子不清,管理缺失的问题
1.4个部门将账外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已评估入账。
2.省农委等5个部门已将未及时入账的资产登记入账,或暂估入账,个别需核销的资产已清理核销。其他2个部门正在办理竣工决算、资产清理,将按程序及时移交资产和调整账务。
3.3个未经批准处置固定资产的部门,已重新报批或补办手续,其中省社科院已收回综合楼、综合商店等非经营性资产。
(九)关于银行账户未及时清理撤消,资金存量大的问题
省财政厅已布置各预算单位清理银行账户,如省体育局已撤销了14个二级单位的特设专户,省有色地勘局已撤销了3个银行账户。
(十)关于政府采购、工程招标不规范的问题
1.省商务厅等6个部门已通过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对经办人员专项培训、对重点部门进行重点监督等措施,规范依法采购行为。
2.省监狱管理局对永州监狱进行了通报,并制订了《湖南省直监狱系统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管理流程,进一步提升我省监狱项目资金管理水平。
(十一)关于部分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的问题
1.省知识产权局印发了《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和项目立项等程序,将项目的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结果、分配情况、绩效评价等全过程公开,及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省煤田地质局下发了《关于严禁土地整理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的通知》,制订了《湖南省煤田地质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从源头上加强土地整理工程及类似项目的管理,对2010-2014年土地整理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改。
3.省有色地勘局修订完善了《工程施工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对工程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对违规操作严格责任追究。同时,对未实施完毕的转包项目予以收回。
(十二)关于决策不当,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
1.省监狱管理局已就综合楼《房屋租赁合同》的合法性问题,于2015年8月向长沙市芙蓉区法院提起了诉讼,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同时,该局制定了《湖南省直监狱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完善了省直监狱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申报审批制度。
2.省煤田地质局已归还了闲置的贷款,避免造成进一步损失;制订了《中共湖南省煤田地质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湖南省煤田地质局重大经营事项报告制度》等4项制度,明确了投资的基本原则、项目审批权限、项目立项及论证、项目实施和管理等规定。
3.省科技厅于2015年8月委托中介机构对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以前年度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了审计,注销了以前投资的7家公司。
4.省科协成立了省科普实业发展总公司破产清算小组,正依法按程序从协调维稳、清产核资、人员安置、安全后勤等各方面展开工作。
(十三)关于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省科技厅重新制定了《湖南省科技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对原机关会计、出纳进行了岗位调整。
2.省委党校已取消现有的集中报账方式,将学区办学分成费用单列,通过省财政直接拨付各学区。
三、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
(一)社会抚养费审计
省卫计委于今年9月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抚养费收支审计问题整改的通知》,10月派出14个督导组,指导、督查相关县市进行整改。
1.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大清收力度。相关市县利用节假日流动人口返乡时机,及时送达征收决定书,对一些欠征时间较长的征收对象由征收机关按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取得了明显进展。如宜章、华容2个县1-8月已追缴以前年度社会抚养费3,407.04万元。二是采取考核倒逼机制。各县市在对乡镇的目标管理考核中加大了对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情况的考核权重,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明显好转。
2.关于公款私存或坐支社会抚养费的问题。
6个县市公款私存1,686.57万元和坐收坐支收入1,349.53万元全部归还,已缴入国库。
3.关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支出比例低、政策发挥效应不够的问题。
一是30个县市对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项目进行提标扩面,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和“失独”家庭的帮扶力度,增加了利益导向支出。如宁乡县财政对“失独”家庭、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的补贴进行提标;邵阳县出台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和困难扶助实施办法》,实行利益导向提标扩面。二是省卫计委加大了政策的落实力度,2015年全省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40.86万人,较2014年增加5.17万人,特扶对象5.09万人,较2014年增加0.68万人。省市县共投入奖扶、特扶资金5.6亿元,较2014年增加1.49亿元。全省有35个县市提高了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有11个市州提高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标准、8个市州提高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标准。同时要求县市从2016年起将社会抚养费全额上缴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统筹使用。
4.关于征收成本高的问题。
一是30个县市对社会抚养费资金使用从制度层面进行了规范,如湘阴、宁远等县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二是各县市进一步规范了社会抚养费支出行为,部分县收回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如宁乡、祁东、宜章3个县收回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94.94万元。三是各县市对社会抚养费使用中严重违纪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依法进行了处理、处分。
(二)政府性投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1.关于个别施工项目非法转包获利的问题。
一是炎汝公司依据合同条款对非法转包予以及时处理,并通过法院起诉枣庄公司赔偿违约损失。二是省交通运输厅已将有关情况报送了省公安厅等单位,目前省公安厅正在进行专案调查。三是2014年省交通运输厅已将山东枣庄市道桥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2.关于项目前期勘察设计不到位,致变更较多,形成损失浪费的问题。
省交通运输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整改:一是依据《湖南省高速公路标准化设计实施细则(试行)》,加强项目前期技术准备工作,并以张桑和武靖高速为试点,积极推行标准化、精细化设计。二是省高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控制的通知》,对项目变更管理、招投标管理、资金支付管理等作了具体规定。三是在房建、机电、永久性电力线路等专业工程领域推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3.关于部分已通车项目变更尚未得到批复的问题。
至2015年9月,省交通运输厅及省高管局对2013年底前通车的12个项目,已批复设计变更62,424份、涉及金额93.37亿元;尚未完成批复的变更,正在积极督促项目公司补充相关资料。
四、审计移送及处理情况
此次预算执行审计中,省审计厅在审计中移送案件线索13宗。其中,移送省纪委7宗、省检察院3宗、省公安厅2宗、主管部门1宗。截至今年10月底,已立案3起,其中刑拘4人,撤职、免职各1人,诫勉谈话1人。
今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绝大部分已经得到有效整改。同时,省政府将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完善内控制度,着力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王娉娉 实习生李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