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是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脱贫“五个一批”中的重点,是破解脱贫攻坚难题的重大举措。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范围包括武陵山、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以及片区外的国家贫困县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45个县(市)。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扶贫搬迁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农村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省发改委提供的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我省累计搬迁困难群众4.9万人,共建设住房面积101.9万平方米,建设通村公路277.48公里,铺设各类饮水管道351.27公里,架设输电线路134公里。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我省积极探索搬迁新模式,对五保户、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户,按照“一户一套、免费入住、周转使用、产权归公”的原则建设“阳光房”;对集中连片的特困村,采用“统一管理、整村搬迁、群众自治建房”模式,精准选择安置地点和后续产业,有效解决搬迁后生存发展问题。
易地扶贫搬迁从根本上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力地推动了小城镇建设,加快形成了一些新的产业,拓宽了贫困群众的增收渠道。据统计,全省20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的2709元上升到2014年的6141元,增幅达226.7%,高于全省178.9%的平均增幅。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唐爱平
编辑: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