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9日讯 近日,中央政法委正式公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湖南司法救助情况如何?记者今天从省高院获悉,自2009年至今,全省法院共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2亿元。
救助1万多困难群众
【案例】 2008年,永州市民蒋霞与丈夫在摆摊时与人发生争执,丈夫被当场杀死。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赔偿蒋霞损失5万元,但其家中无可供执行的财产。2014年,蒋霞向永州中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审查得知,蒋霞患多种疾病,无固定经济来源,家中有两位老人、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
经审批,永州市财政局拨付了3万元司法救助资金,冷水滩区配套拨付2万元,联合对蒋霞的家庭给予救助。
【数据】 2009年至今,全省法院共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2亿元,救助困难群众1万多人。其中,省高院共发放省级司法救助资金3220万元,救助1440人。
开通救助“绿色通道”
【案例】 陶磊原是浏阳一家花炮厂的工人,5年前,厂里机器爆炸让他失去双腿。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厂方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7万元,并每月支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用,但对方一直没付过钱。
今年1月,他在微博上发布自己的遭遇并@湖南高院,没想到很快有了回音。随后,浏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与陶磊取得联系,为其申请了5000元司法救助金。
【举措】 为了让每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得到及时合理救助,长沙、邵阳、怀化、娄底、永州等中院均开通了司法救助“绿色通道”,依据救助标准,报请同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先行垫付救助资金。
同时,积极推进司法救助与民政救助、医疗救助等社保制度的有效对接,帮助当事人解决就业就学、社会保障、宅基地审批、廉租房安置等民生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法院3年来累计为涉法涉诉案件当事人申请公益岗位8000多个,协助解决低保2.5万多人、减免诉讼费6000多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 虢灿 实习生 杨帅 通讯员 禹爱民
提醒
司法救助金如何申请
根据意见,救助对象主要是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或近亲属。
申请程序为:
1、告知。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案件、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过程中,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应告知其有权提出救助申请。
2、申请。救助申请由当事人向办案机关提出;刑事被害人死亡的,由符合条件的近亲属提出。
3、审批。办案机关应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给予救助和具体救助金额的审批意见。
4、发放。办案机关在收到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救助资金。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