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记者 陈暄 通讯员 刘小姣
年终将至,又到了一年中积分兑换的时候。近期,不少消费者收到了商家兑换积分的“友情提示”。为了不让积分白白清零,不少市民又开始忙碌了:或忙着奔波兑礼,或忙着新一轮消费。不过,因为商家设置的重重规则,消费者的积分兑换之路并不那么顺利,甚至辛苦积累了一年的积分,稍不留神就“蒸发”了。
现象1 换购过程一波三折
对于“积分”,大多数市民不会觉得陌生。刷信用卡有积分,充话费有积分,线上订机票有积分,线下买东西有积分……而消费者使用会员卡消费时,也会获得一定的积分,或用来兑换礼品,或直接兑换成现金在下次购物时抵扣商品费用。虽然积分兑换的促销理念一致,但在可兑换物品、兑换时间、会员卡积分有效期、会员卡折扣比例等规则上,各商家则各不相同,其中也不乏暗藏猫腻者。
最近,市民刘小姐打算将某化妆品牌的会员卡积分兑换成礼品。上周,她特意到商场兑礼,服务人员却告诉她只能从网上兑换。刘小姐登录网站,多次尝试,却始终无法成功。“不是说暂时缺货,就是网络根本登录不上,我整整折腾了一下午,却一样东西也没兑换成。”刘小姐又拨打了该品牌服务电话,服务人员很快为刘小姐办理了兑换,并承诺在月底前可在某分店领取兑换礼品。可又过去了好几天,刘小姐也上了几次门,依然没领到礼品,对方理由是“货还没到”。
“为了兑一瓶爽肤水,我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可如果放弃又觉得可惜,毕竟那些积分都是平时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刘小姐说。
现象2 积分太廉价,换购起点高
市民匡女士所持有的信用卡发卡行实行消费满20元积攒1分的制度,由于积分永久有效,几年来她一直没舍得兑换,可好不容易积攒了1000多积分,却发现只能换枕头、保鲜盒、刀具、小毯子、台灯之类的小物件。“这些东西家里不缺,换来有何意义?想要的东西需要的积分太多,比如一台笔记本电脑要3万分,相当于要刷60万元才能兑换,遥遥无期。”匡女士无奈地说。
记者翻阅了多家银行的积分兑换物品表,情况类似。消费者真正能拿到的都是些不值钱的小物件,至于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礼品,动辄需要几十万、上百万元的消费,一般消费者根本兑换不到。此外,部分商家给出的兑换礼品并不是光靠积分就能拿的,需要购买额外指定商品或用现金补齐所谓的“差价”。
现象3 积分过期却没有提醒
会员卡积分兑换涵盖了各个行业,是商家培养客户忠诚度的法宝之一,但复杂的积分规则和诸多的限制条件,则让不少消费者对积分卡“又爱又恨”。记者在采访调查中了解到,大部分商场的会员卡积分都设置了有效期,大多是一年,有的甚至是一季度。若持卡人没有在有效期内使用积分,积分将“过期作废”,以致很多消费者为了兑换合心的赠品而辛辛苦苦攒积分,而在漫长的积累过程中,积分却过期无效了。
陈女士在一家母婴店消费了5000余元,积攒下来的积分可以兑换一条价值100元的婴儿毯,可因为当时家里毯子多,陈女士在营业员的提醒下将这条毯子换成了100元电子券。可当她几天后准备用这100元电子券买东西时却被告知已经过期。“系统显示这张电子券只有7天的有效期,可我完全不知情,商家也没有任何提示。”陈女士很是生气,因为她的5000余积分就这样被“清零”了。
现象4 会员卡消费积分低优惠少
“请问您有会员卡吗?”“请出示您的会员卡”……无论是在商场购物,还是在外就餐,或是网上支付,很多消费者在结账时都会听到这样的询问。而为了享受诸多的优惠,消费者普遍会办理会员卡。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持会员卡的消费者并不是购买任何商品和服务时都能得到积分。如购买合约手机的消费者就没有积分或积分很低,在商场促销期间购买的商品也不再积分。
“办理会员卡时,商家把我们的信息都要了去,可给的回报很小,比如买水果消费100元才返1元,又比如在超市买了一年东西,积下几千分,年末也只能换点卫生纸、小毛巾之类的,只能说是聊胜于无。”市民张先生无奈地说。
权威发声
消费者遇侵权可拨12315
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展积分优惠卡促销活动的商家,应当事先明示获得积分的方式、积分有效时间、可以获得的购物优惠等相关内容。消费者办理积分优惠卡后,商家不得单方变更已明示的积分事项。因此,消费者在办理积分卡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会员协议条款,如果有不平等的内容,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修改。一旦遇到商家单方改变积分规则、损害消费者利益时,消费者应及时与商家交涉,或向工商局12315投诉。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和持卡人,积分兑换要理性,避免冲动消费,更不能为了积分而去消费。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陈暄 刘小姣
编辑: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