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5日讯 今天,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岳阳市原副市长陈四海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一案一审宣判:陈四海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
■记者 虢灿 实习生 杨帅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虢灿
编辑:王娉娉
本报12月25日讯 今天,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岳阳市原副市长陈四海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一案一审宣判:陈四海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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