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明年启动第二个湘江“三年行动计划”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国平 编辑:王娉娉 2015-12-26 10:36:50
时刻新闻
—分享—

  本报12月25日讯 今天下午,湘江保护与治理委员会2015年第三次(扩大)会议在长沙召开。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强调,要以“久久为功,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的境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意志和“行百里路半九十”的清醒,实施“一号重点工程”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 再接再厉,接力前行,努力夺取湘江保护与治理的新胜利。

  省领导陈向群、林武出席。

  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并重

  按照省政府对“一号重点工程”的总体部署,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从2016年开始,至2018年完成。今天召开的湘江保护与治理委员会2015年第三次(扩大)会议提出,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完成后,要实现湘江水质全面好转,干流和主要支流稳定在三类以上,其中优于三类以上水质断面增加30%以上。

  湘江保护与治理的第二个三年,将进一步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两手并重,“治”与“调”并举,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完成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奠定坚实基础。

  “四个全面,一个好转”

  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的整体目标是实现“四个全面,一个好转”:

  全面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整治,依法关停取缔各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严重污染企业,基本完成产业园区外重化企业搬迁入园和园区循环化改造;

  全面推进干流和主要支流两岸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全面取缔入江非法排污口,基本完成重点不达标支流的治理,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全面实施流域内各县市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达到全覆盖,实现国家提出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目标要求;

  全面完成重点区域企业搬迁、关停和遗留固废治理,构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模式和典型经验。

  最终实现湘江水质全面好转,干流和主要支流稳定在Ⅱ类以上,其中优于Ⅱ类以上水质断面增加30%以上。

  ■记者 李国平

  细节

  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

  八个方面工作

  1、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深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

  2、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3、全面开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4、加强交通、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5、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6、加强水质较好水体保护。

  7、加强不达标水体整治。

  8、继续深入推进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整治。

  回顾

  投入350多亿

  湘江保护初战告捷

  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投资350多亿元,3年来共实施整治项目1740多个,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湘江保护和治理初见成效。

  通过治理,2015年,湘江流域8市COD排放总量比2012年减少3.63万吨,氨氮减少0.75万吨。流域内废水废气中共削减重金属排放322吨,削减了37%。

  近3年,湘江干流18个省控断面水质连续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重金属镉、铅、六价铬、汞和砷2015年各因子较2012年分别下降54.6%、52.8%、36.8%、15.1%和4.4%。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国平

编辑:王娉娉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