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5日讯 今天下午,湘江保护与治理委员会2015年第三次(扩大)会议在长沙召开。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强调,要以“久久为功,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的境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意志和“行百里路半九十”的清醒,实施“一号重点工程”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 再接再厉,接力前行,努力夺取湘江保护与治理的新胜利。
省领导陈向群、林武出席。
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并重
按照省政府对“一号重点工程”的总体部署,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从2016年开始,至2018年完成。今天召开的湘江保护与治理委员会2015年第三次(扩大)会议提出,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完成后,要实现湘江水质全面好转,干流和主要支流稳定在三类以上,其中优于三类以上水质断面增加30%以上。
湘江保护与治理的第二个三年,将进一步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两手并重,“治”与“调”并举,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完成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奠定坚实基础。
“四个全面,一个好转”
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的整体目标是实现“四个全面,一个好转”:
全面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整治,依法关停取缔各类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严重污染企业,基本完成产业园区外重化企业搬迁入园和园区循环化改造;
全面推进干流和主要支流两岸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全面取缔入江非法排污口,基本完成重点不达标支流的治理,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
全面实施流域内各县市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达到全覆盖,实现国家提出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目标要求;
全面完成重点区域企业搬迁、关停和遗留固废治理,构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模式和典型经验。
最终实现湘江水质全面好转,干流和主要支流稳定在Ⅱ类以上,其中优于Ⅱ类以上水质断面增加30%以上。
■记者 李国平
细节
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
八个方面工作
1、深化工业污染防治,深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
2、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3、全面开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4、加强交通、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5、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6、加强水质较好水体保护。
7、加强不达标水体整治。
8、继续深入推进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整治。
回顾
投入350多亿
湘江保护初战告捷
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投资350多亿元,3年来共实施整治项目1740多个,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湘江保护和治理初见成效。
通过治理,2015年,湘江流域8市COD排放总量比2012年减少3.63万吨,氨氮减少0.75万吨。流域内废水废气中共削减重金属排放322吨,削减了37%。
近3年,湘江干流18个省控断面水质连续达到或优于三类标准,重金属镉、铅、六价铬、汞和砷2015年各因子较2012年分别下降54.6%、52.8%、36.8%、15.1%和4.4%。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李国平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