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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借贷将面对“十二道金牌”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蔡平 编辑:王嫣 2015-12-29 09: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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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8日讯 今天,酝酿许久的P2P监管细则——《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终于初见真容。《办法》明确提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十二项禁止清单。

  想赚利差?行不通

  强化平台信息中介属性

  《办法》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企业。“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办法》重申了此前监管机构部门提出的P2P借贷红线,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非法集资。

  按照信息中介的定位,这意味着平台依靠息差获利的方式将被终结,手续费、服务费将成为网贷平台获利的主流。

  想跑路?不容易

  会有备案、信披、审计

  《办法》规定,所有网贷机构均应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向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同时,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则对备案后的机构进行分类评估管理,将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促进网贷机构规范整改,约束其经营行为,防范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办法》还明确要求各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建立业务活动经营管理信息披露专栏,定期以公告形式向公众披露,而且还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审计。短融网CEO王坤称,这有点类似于上市公司的制度,力度比想象的要大,有利于改变目前严重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现状。

  承诺保本保息?违规

  P2P平台“去担保化”

  根据《办法》,网贷机构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事实上,按照这一“去担保”的监管要求,国内的大多数P2P平台均无法达到。

  “国内多数平台无法离开刚性兑付,因为你违约了,投资人就会选择其他平台,这是劣币驱逐良币。”长沙一家网贷平台负责人表示。事实上,部分平台所采取的委托投资、理财产品交叉销售业务按照办法规定,亦存在涉嫌违规的情节。不过办法也给行业留出了过渡期安排,其过渡期为18个月。

  5000万门槛?不存在

  小平台生存空间不大

  此前行业关注的5000万的注册资金门槛并没有出现,这是否意味着行业标准降低?投之家联合创始人、CEO黄诗樵表示,《办法》对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实行分账管理,规定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便于做好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实现尽职免责。

  拍拍贷CEO张俊表示,虽然条例里没有5000万实缴资本金的要求,但是要求必须和商业银行直接开展用户资金存管的门槛实际上更高。因为银行对存管业务方的选择还是很谨慎的,这也意味着小平台未来生存空间不大。

  线下摆摊拉业务?不允许

  明确要“线上、小额”

  征求意见稿要求网贷的用户必须实名。《办法》还要求,借贷金额要设置上限,引导用户分散投资。同时不容许在线下开展业务,也是监管充分研究了P2P行业的特点,在于线上、小额、风险分散,融360分析认为,此举或将对以线下业务为主的很多平台构成影响,那种在街边和小区派发传单广告、摆摊设点的行为可能将被重点打击。■记者 蔡平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蔡平

编辑:王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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