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合作规范》,拓展征管服务融合深度
国家税务总局将于近期发布《合作规范》2.0版,要求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对此,两局一是提高税务合作意识。遇事必想,对于各项工作都要认真思考是否存在国地税合作的可能;逢会必讲,对于各种会议、各类报告以及各项工作布置都要提到国地税合作的内容;信息必联,对于国地税各类内部信息都要争取联接、联通。二是成立合作工作办公室。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共同成立的湖南省国地税合作工作办公室,每年轮流由省国税、地税局的分管局领导担任主任,国地税合作工作由双方的征科处牵头。今明两年合作办地点设在省国税局办公楼,两家各派1名副处级干部和1-2名工作人员到合作工作办公室联合办公,专职负责国地税合作工作的联系、协调以及日常工作。三是细化国地税合作工作。将《合作规范》2.0版的合作事项分解到各处室,由相关业务处室对口联系,牵头开展和落实相关合作工作事项,并对每项合作工作事项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切实把国地税合作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完善合作项目,合力推进重点合作项目
在前一阶段,省国地税已在建设联合办税厅、联合推进诚信贷、共用一把执法尺和“互联网+税务”等方面开展了深度合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按照第二次国地税联席会议的要求,一方面,扎实做好目前已经开展的国地税合作项目。积极推进国地税窗口业务的深度融合,从业务、技术、资金、人员等方面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及时总结推荐各地在国地税合作工作的经验,做好示范点的合作示范,引导全省合作工作深入开展。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几个国地税合作的重点项目。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确定在2016年从以下几个项目进行省局层面的合作:一是打造国地税联合网上办税平台。先建设一个具有统一网上办税入口,能实现网上联合办税的平台;再逐步共同建成一个标识统一、流程统一、操作统一,融合双方业务的电子税务局。二是利用数字认证,实现纳税人涉税信息共享。由省地税局通过政府采购形式购买数字证书,省国税局认同其发放给纳税人的数字证书,并利用其数字证书实现纳税人的报送资料无纸化,通过税务专网实现资料共享。三是协同管理非正常户。双方各自清理非正常户,交换非正常户的认定和解除信息,解决双方非正常户信息差异产生的信用等级、管理手段等后续管理不一致问题。四是制定税收违法处罚规定,实现国地税对纳税人违法处罚标准统一。
三、强化内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省国税局、地税局一是主动向省委、省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汇报国地税合作的工作进展和工作思路,争取更有力的支持。二是加大对税务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全体税务干部深刻认识国地税合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消除偏激思想、端正工作态度,促进全省税务系统达成合作共识,形成合作合力。三是充分借助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传媒渠道,编印宣传手册、宣传画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全省国地税合作工作,以得到各级党政机关、纳税人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满意。四是为健全我省综合治税体系,营造法治、公平、统一、有序的税收环境,我省按照《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和《湖南省税收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1号)要求,依托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缴税、社会各界综合治税的税收管理体制机制。目前,由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起草的《湖南省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已通过省政府常委会立项,将于2016年底前正式上线运行《湖南省涉税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与省直部门信息平台,市、县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
编辑:王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