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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首本不动产权证颁发 房产证开始淡出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敏 陈焕明 编辑:胡芳 2016-01-06 09: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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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浏阳市民罗鹏领到了长沙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长沙晚报记者 王志伟 摄

  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敏 陈焕明)昨日,湖南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在浏阳、澧县、芷江三地同时颁发,标志着湖南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式落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向群,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君文,省政协副主席杨维刚分别为芷江、浏阳、澧县市民颁发全省首批不动产权证书。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为浏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市领导曹立军、黎春秋,市政府秘书长谭勇出席浏阳颁证仪式。

  “非常开心!觉得自己很幸运!”作为长沙首本不动产权证书的持有者,29岁的浏阳小伙罗鹏很激动。“以前办理房屋产权证,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证,如今在一个大厅就能办理完。”浏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统一登记可以更好地厘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统一登记实施后,还将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实现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减少办证环节,为市民办证提供更多便捷。

  陈向群表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3月以来,浏阳、澧县、芷江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三地均成立了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职责整合文件和登记机构三定方案,在国土资源局增设了行政管理科(股)室,建立了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责机构整合已经到位。据悉,2016年国庆节前,全省将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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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记者 陈焕明 朱敏 通讯员 刘攀 刘泉子

  昨日上午11时许,在浏阳市国土局一楼服务大厅,浏阳小伙罗鹏从工作人员手里领到了一本编号为“43000000002”的不动产权证书,这也是长沙市颁发的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当日,浏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揭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式来到长沙市民身边,从此,土地证、房产证将渐渐淡出市民的生活,取而代之的是合二为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现场

  办证不再两头跑,方便多了

  昨日,接过长沙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罗鹏揣着红本本难掩兴奋之情。“以前买房子是分开登记,要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前前后后要填不少材料,如果被告知材料不全,还需要跑好几趟。现在只要到一个窗口办理,从交材料开始半个小时左右就能搞定,然后只需回家等着,过一段时间再来拿证,十分方便。”罗鹏向记者展示着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高兴地说。

  记者翻开这本崭新的不动产权证书,页眉处显示该证为“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页脚处的全国总编号为“43000000002”。相比原来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不仅标注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内容,还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新内容。在权利类型中,明确写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也就是说,土地证和房产证从此“两证合一”。

  “证书上的28位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性,相当于是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浏阳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江才建介绍,不动产权证书还增加了具有查询和防伪功能的二维码防伪标识,产权人可以通过二维码获取相关信息。另外,新的不动产证内页有防伪镭射标签,盖章原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现为各登记机构公章。此外,附图页有金属线,增强防伪功能。

  利好

  办理流程简化,登记费用减少

  “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由于各部门登记方法、技术规程不一致,原有的分散登记方式很容易导致各种不动产权利的重叠、漏登;分散在不同部门管理和登记,又容易导致农林用地、农牧用地及林牧用地之间权属界线不清、权利归属不明,引发纠纷。”江才建告诉记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土地登记等职责整合,方便群众办事,解决了市民以往多头办证、分散办证的不便;此外,还能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记者在新启用的浏阳市国土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看到,700平方米的服务大厅内,30多个窗口一字排开,不少市民正在办理业务。“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不仅市民拿到手的证书变了,而且申请登记的办理流程也得到简化。”浏阳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科科长张苏介绍,为方便市民办理业务,他们将窗口功能大大简化,实现全信息化、全流程的办理模式,只要通过一个窗口就可以解决居民办证的所有问题。

  “申请人在提交材料后,30个工作日即可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张苏介绍,在手续简化的同时,办理的费用也减少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不动产登记,登记费从原来的80元减少到70元,商品房转让手续费从原来的每平方米3元,减少到现在的每平方米2元。

  政策

  老证仍有效,新购房屋办不动产权证

  “我们是帮儿子买了婚房来办房产证的。家里还有一套房子,是不是也要办理新证呢?”前来办证的张女士有点担心地问工作人员,“老的房产证不会作废了吧?”

  “为不增加行政成本,不增加企业和百姓的负担,各种旧的不动产证书仍然有效。不动产不变更不登记,就不用换新领证。”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启用后,市民原来的房产证仍然有效。也就是说,采取“不变不换”的原则,即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

  背景资料 湖南不动产登记大事记

  2013年11月 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全面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前期调研工作。

  2014年6月 省国土资源厅决定,率先在长沙浏阳、怀化芷江、常德澧县三地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

  2014年8月 省国土资源厅召开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调研报告会,就《关于推进我省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解读,并讨论完善了该意见。

  2015年9月17日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1月5日 湖南首批不动产权证书在浏阳、澧县、芷江三地颁发。

  部门答疑

  昨日,对于市民关注的不动产登记的相关问题,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1、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

  答: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土地、房屋、海域、林木、草地等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里的“统一”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统一的登记机构;二是统一的登记簿册;三是统一的登记依据;四是统一的信息平台。

  2、不动产权登记有哪几类?

  答:不动产权登记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3、为什么要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答:一是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二是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将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以及海域登记的职责整合;三是方便企业、群众,减轻当事人负担,在统一不动产登记依据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减少办证环节。

  4、办理不动产登记要多久?

  答: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进行初步审查。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不动产权证书有什么用?

  答:《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物权的证明。权利人申请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表明了权利人的不动产权利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权利人也能够根据证书记载的内容,及时便捷地掌握自己的不动产财产状况,有效便捷地开展有关交易,保护和实现自己的不动产合法权益。

  不动产登记流程

  (30个工作日内办结)

  1 申请人提出申请登记  

  2 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线和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 登记机构审查材料并实地查看  

  4 完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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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敏 陈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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