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1月13日电(记者 帅才)近日,湖南岳阳市湘阴县检察院对外通报了一起跨省环境污染案:湖北省黄冈某药业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弃物,导致危险废弃物泄漏到湖南资江水域和群众生活水源区,涉案企业被判罚金170万 ,三名被告获有期徒刑。
据湘阴县检察院通报,经查发现,2012年7月至2014年1月,为降低生产成本,湖北省黄冈某药业公司环保负责人何某将企业产生的200多吨残渣非法处置给胡某,胡某将危险废弃物集中堆放于湖南省宁乡县一处废弃仓库内。
2013年下半年,胡某在明知农民张某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将90多吨危险废弃物交由农民张某,让其想办法销毁。张某将桶装废物倾倒在湘阴县南湖洲镇泉水村自家鱼塘里,池塘里被污染的水渗漏到当地的灌溉渠沟里,导致毗邻的资江水域和该村生活水源严重污染。
据介绍,湘阴县检察院随即督促县环保部门启动环境监察程序,协助开展现场处置和抽样送检。经检验,污水含甲醛、笨、酚等一类污染物,其中甲醛超标94倍,笨超标1004倍,情节严重,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湘阴县检察院及时督促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办案部门将案情报至湖南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环保厅,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
据悉,2015年8月,湘阴县法院依法判决,以污染环境罪对被告单位黄冈某药业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170万元,对何某等三被告人分别判处1年4个月至1年5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4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完)
来源:新华社
作者:帅才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