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决策部署,长沙市下发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方案〉》(长政办函〔2013〕243号),并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创建活动的总体安排,经单位申报创建,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现对长沙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15日-2016年1月25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提出意见。
拟确定的长沙市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共7个):天心区人民政府、开福区人民政府、宁乡县人民政府、长沙市公安局、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沙市审计局、长沙市烟草专卖局。
联系人:张 滔
联系电话:0731—88665803(传真)
电子邮箱:fazhiban_cs@163.com
长沙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王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