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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铁腕监管农村“三资”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彭业忠 编辑:康晓乔 2016-01-25 15: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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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向兴刚

  冬日清晨,武陵山上云蒸雾罩。保靖县迁陵镇咱科洞村支书刘维生和纪检员胡垂松,往墙壁上贴了几张纸。记者看到,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数字和名字——2015年12月30日固定资产、生物性资产及无形资产公示。

  这是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全面监督管理农村“三资”的一个场景,全面从严治党正向基层稳步延伸。

  建立管用制度

  2014年底,自治州在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后,为规范监管,出台了《农村和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县、乡、村从“三资”管理、使用、监督等工作上着手,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

  “如今村里资金管理严格多了,村集体收入和支出纳入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胡垂松说,村里资金支出都严格按照村党支部提议、村支两委商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议、村民代表决议等4道程序,其中村民代表共有18名,都是从村民小组选出来的。

  在泸溪县合水镇,实行村务月例会制度,为农村“三资”规范管理搭建了一个管用的平台。该镇针对“三资”管理不到位、资金使用不透明等问题,在“三资”清理过程中就推行了这项制度:每村每月召开一次村务例会,由驻村干部、村主干、村民小组组长、村纪检员参加,集中讨论当月村里开支、扶贫低保对象评定等事项。会上,村纪检员必须对村集体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这项制度推行后,镇里群众上访由过去“熙熙攘攘”变成如今“几乎为零”。

  增强群众信心

  “要注重发现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在2014年4月“三资”清理动员会上,自治州州委常委、纪委书记曹世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而不越俎代庖,牵头而不包办,把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放在首位。

  在2014年农村“三资”清理中,自治州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收缴违法违纪资金1743.91万元。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一件件被查处,违规违纪资金被如数收缴,形成了高压震慑氛围,给“三资”清理工作扫清了障碍,增强了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

  “原来还以为只是走走过场,没想到是动真格的。” 泸溪县梁家潭乡灯油坪村支书杨自贵说。“三资”清理中,灯油坪村由于违规将“两项制度”补贴用于村接待开支等,村支书、村秘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夯实监管基础

  自治州共有165个乡镇(街道)2127个行政村(社区),点多、线长、面广,村情不一。

  2014年,自治州启动开展农村“三资”清理工作,州委常委会2次开会、州纪委常委会3次开会,专题研究清理工作。州、县、乡三级精心设计方案,层层开展培训,明确各级责任,分为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建章立制4个环节。实际操作中,按照清理、估价、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7个程序进行;每村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5至8名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全程参与,数据经村务监委会委员签字盖章认可,结果必须向村民代表大会通报,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清理结束后,全州农村集体资产比清理前登记在册和登记入账数多出近60亿元。期间,没有出现一起因清理工作不到位而投诉举报的行为。清理过程中,发现因责任不明、体制不顺、制度不全、监督不力等原因,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如坐收坐支多、非生产性开支大、财务票据管理乱、项目管理漏洞大、债权债务纠纷多等,为制定长效管理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资”清理后,自治州农村基层管理更规范,监督更到位,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更强。2015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的信访举报量比上年增长59.4%,而涉及农村“三资”方面的却减少了12.8%。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彭业忠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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