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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检察院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纪实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于振宇 编辑:康晓乔 2016-01-26 10: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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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段志凌 唐龙海

  “我们这些公职人员,本来就接受检察院监督,能很好地监督检察院吗?”2014年5月7日,省政协派驻省人民检察院民主监督小组成立,监督小组组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易露茜和其他5位委员一道,从省政协副主席王晓琴手里接过聘书,正式成为省政协派驻省人民检察院民主监督小组成员。

  一年半后,问题有了答案:在省政协的有力指导、省检察院的积极配合,民主监督小组开展明察暗访,增强民主监督“辣味”,实现了对监督者的监督,检务公开不断深化,检察权运行更加阳光。

  检察机关亮出最敏感环节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者必须要接受监督,为使监督取得实效,不流于形式,我们对拟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审查以及扣押、冻结款物等最敏感、最容易受到质疑的环节亮出来接受监督。”省政协民主监督小组进驻之初,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召开了院党组会进行部署,要求相关部门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协调配合。

  拟不起诉案件是检察工作中的腐败高发风险点。省检察院向监督小组专题介绍了案件的办理程序和我省近两年来案件办理的基本情况,主动邀请监督小组对案件的公开审查进行旁听监督。

  2015年7月,在省检察院组织下,监督小组赴娄底涟源参加了“李琼、阳亚湘不服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对李国辉不起诉决定申诉案”公开答复活动,对答复工作实行全程旁听监督,围绕规范申诉案件答复提出了意见建议,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欣然采纳。

  同时,为巩固民主监督小组工作成果,省检察院与监督小组协商,制定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并下发到省内各级检察院,明确了检察机关接受民主监督的内容、方式及保障措施等,推动民主监督工作制度化。

  “特邀监督”变“委派监督”,“分散监督”变“集中监督”,民主监督的主动性提高了、效果更突显。 经过一年半的发展,政协小组进驻检察院已作为一种制度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全面铺开。

  民主监督融入自我监督,有辣味、有力度

  “不仅注重常态化的明察暗访,而且在去年下半年举全院之力开展了两轮以问题为导向的基层巡视,突出抓好对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为了强化自身监督,省检察院建立了全省检察系统内的明察暗访制度,民主监督小组很快融入其中并增添了助力。

  “这个数据跟我们之前了解到的好像不一样,相关负责同志能不能解释一下。”2015年5月21日至22日,省政协派驻省检察院民主监督小组会同省检察院赴岳阳市对检察队伍建设、扣押款执法活动开展明察暗访,不打招呼,不预定路线。

  为期一天半的活动中,民主监督小组一行走访了岳阳市检察院、临湘市检察院、岳阳市君山区检察院。每到一处,民主监督小组一行“直奔主题”,径自步入各办公室,突击检查检察干警到岗到位、工作纪律、外网使用、公车使用、内务整理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并清楚记录门牌号、工作人员名字等信息。通过抽查具体案件、核对账目清单、调阅案卷、询问案件承办人等方式,民主监督小组一行重点检查了三个检察院扣押款执法规范情况,对可疑的地方一问究竟、追根溯源,把抽查到的每一笔扣押款“来龙去脉”都搞明白。

  为充分保障民主监督员的知情权,部分市州检察院确定每月6日为“民主监督工作日”。安排一个业务科室,确定一个业务主题,让民主监督员了解检察人员出庭公诉情况等9大类的内容。民主监督员全方位、立体式了解检察工作,从更深、更广、更宽的层面来监督检察工作。

  检务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

  “监督者必须要接受监督,监督就是爱护”日益成为全省检察机关的共识,检务公开迅速发展。

  “政协民主监督为检察机关接受外界监督提供了经验,我们予以总结推广,推动建立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地参与检察工作的制度机制,实现检务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方式感受公平正义。”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主任李丽说。

  针对民主监督员所提意见和建议,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检务公开。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25708条,重要案件信息2154条,法律文书25044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在全国排名前10位。

  为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全省检察机关127个单位建立了集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便民服务为一体的检察服务大厅,25个基层院针对边远山区实际情况建立114电信服务台检务信息查询系统。2015年,省检察院开通了集网上举报、代表委员联络平台、律师预约、重要案件信息等于一体的互联互动平台。定时向22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发送手机报,发送信息600余条130万人次。

  省检察院还推行公开审查制度,2015年,邀请社会各界人士3654人参加公开审查案件746件,邀请2300余人听庭评议150余次。

  “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全省检察系统不断拓展检务公开范围,实现了从侧重宣传的一般事务性公开向案件信息公开转变,从司法依据和结果的静态公开向办案过程的动态公开转变。”李丽说。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于振宇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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