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去年6月10日,“海牛”号就在南海深海海试成功。在海试时,“海牛”在3000米深的海底触及到60米深的深度。此次海试成功,标志着我国具备了深水海底取样的能力,我国成为继美国、德国、澳大利亚之后第四个掌握此项技术的国家。另外,根据联合国规定,公海矿产资源,遵循谁有能力先勘探,谁就具有优先开发权的规则。“海牛”的出现,让我国在抢占公海矿产资源开发权上多了一分技术优势。
■记者 黄京 实习生 朱美琪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黄京 朱美琪
编辑:李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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