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敏)湖南将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园区企业开展吸纳大龄人员就业社会保险缴费试点,吸纳“4050”大龄人员占全体员工比重在15%以上,或可缓交公积金。相关通知日前在省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实施期限5年。
《通知》明确,试点范围和条件为湖南省境内吸纳“4050”大龄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就业的产业园区企业和5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且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吸纳城乡居民就业(含非全日制用工)“4050”大龄人员占全体员工比重在15%以上;已缴存住房公积金。
《通知》指出,试点范围内企业,可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底前,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住房公积金缓交申请。各市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每季度的第二个月底前将企业缓交申请资料汇总后报当地市州人民政府审核。经市州人民政府审核通过,企业可暂缓交住房公积金。如国家和省出台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敏
编辑: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