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2月6日讯(金慧 王大政)今天,笔者从长沙市安全监管局获知,2015年,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0.23%、29.41%、5.61%、18.58%,减少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首次实现了安全生产“四项相对指标”全面下降。
“新安全生产法的惩罚力度太大了,企业不敢以身试法。”长沙某企业负责人说,相对于旧的安法,新法除了对安全管理人员做出了更清晰准确的要求外,还大幅度提高了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最高处以2000万元罚款。同时,长沙市安全监管局打造了依法治理、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2015年,集中开展了“春雷”、“飓风”、“霹雳”、“清剿”打非治违四大行动以及30余项大小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全年共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200余家,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此外,长沙市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推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录自改系统,实行差异化管理,常态化治理,目前已录入企业信息上报率达99.9%,大大提高了事故隐患整改率。
针对新法提出的加强安全预防、培训教育的要求,长沙市开展“千人送训进万企”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组织专业教师队伍进训送课到万家企业,轮训企业一线员工近45万人次,实现了高危行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百分之百持证上岗。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金慧 王大政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