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2月26日讯 (通讯员 陈林霄 尹华林 记者 陈勇)记者今天从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随着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施行,我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大幅增加。2015年,全省行政复议申请5561件,受理4902件,比2011年翻了一番;行政应诉案件4851件,比上年增加了37.4%。
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我省以此为契机,以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和公信力为重点,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省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湖南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有关事项的通知》《当面递交行政复议申请回执制度》等制度,切实推进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各地、各部门按要求公布了复议申请条件、文书格式、申请程序等事项,完善了办案制度机制,进一步改善了办案场所和设备,提高办案力度。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勇 陈林霄 尹华林
编辑:王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