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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法工作会议回应了社会关注的哪十个问题?

来源:湖南长安网 作者:鲁敏 张英 编辑:刘飞越 2016-03-02 08: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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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鲁敏 记者 张英

  湖南省委政法工作会议2月25日在长沙召开。省政协主席、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微微在工作报告中,就社会关注的整治非法集资、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体制改革等十个问题进行了回应。

  非法集资如何整治?

  当前,全省民间借贷金额规模巨大,涉及人员众多。非法集资犯罪呈井喷式增长,P2P、融资担保等领域尤为突出,“e租宝”、“泛亚”问题仍在持续发酵……

  会议指出,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调节经济关系、防范经济风险、打击经济犯罪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政法机关要加强与金融证券部门的协作,组织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和妥善处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

  除依法打击处理外,还要落实风险防范的措施,加强社会警示教育,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增强群众风险意识和识别防范能力。

  网络犯罪如何防控?

  近期,一则“人民医院孕妇患 H7N9死亡”的信息在我省微信朋友圈广泛传播,引发群众不小的担忧。后此信息被证实为谣言,相关造谣传谣者被依法处理。

  近年来,全省涉网犯罪急剧增多,网上各类违法信息高发,网上谣言屡禁不止。会议指出,坚持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对于利用信息网络制造传播谣言,实施诽谤、诈骗、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行为构成犯罪的,落地查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做好网络治理工作,打防要并重,专群要结合,网上网下要同步。会议要求,坚持网上治理和网下管理相结合,推进网站“网安警务室”建设,推进网警网上公开巡查执法,建立网上网下一体化打防管控机制;坚持专门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统筹,引导互联网企业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处理有害信息。

  服务发展如何跟进?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是会议着重强调的内容之一。同时,会议还强调要“为改革创新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目标明确了,具体怎么干?会议也进行了部署:

  更加重视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服务投资和项目建设,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等职能,优化经济环境。加强企业破产案件依法审理工作,推动用法治办法化解产能过剩、处置“僵尸企业”,努力为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服好务。依法化解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矛盾纠纷。加强和改进预防打击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工作,防止因执法办案不当加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规范政法机关涉及公司企业的案件初查行为,严格初查条件和审批程序,杜绝借初查之名插手经济纠纷的行为。

  对政法工作人员损害企业利益的突出问题,如办案过程中吃拿卡要、与当事人同吃同住同行等,会议指出,要认真开展司法巡查和警务督查,严肃查处。

  司法便民如何落地?

  政法机关承担着大量公共服务职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会议提出,进一步抓好诉讼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等政法机关服务窗口建设,简化执法服务程序,在更多领域、更多事项上推进“一站式服务”,推动服务体系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户口问题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会议提出:研究推动同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积极户口迁移政策,推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不断完善身份证办理、户口登记、车检、驾考等方面的便民举措。

  其他司法便民措施还有:完善各级法院的司法服务功能,改进司法服务方法,提高诉讼效率,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减轻群众诉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发挥实体平台、网络平台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脱贫攻坚如何促力?

  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如期实现全面小康,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会议指出,要啃下脱贫攻坚这块硬骨头,政法机关决不能置身事外,必须全力参与其中。

  怎么全力参与?总的要求是“为全省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会议提出,坚决惩治涉及扶贫工作的各类违法犯罪,依法惩处惠农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依法打击破坏扶贫项目建设和盗窃、诈骗扶贫款物等犯罪活动,“大小贪盗都不放过”。

  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法律服务也是“全力参与”的应有之义。会议要求,积极化解脱贫攻坚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深入做好不同人群的思想疏导工作,确保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各项扶贫工作的圆满完成。加强对贫困人员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解决贫困人员维权难和“因案致贫”问题。

  安居乐业如何保障?

  安全连着千家万户。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机关的主要任务。

  去年,全省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命案分别下降0.94%、3.46%、11.47%、5.14%,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省内民调得分上升1.97分。

  会议在客观评价去年工作成效的同时,也客观分析了当前形势:刑事犯罪仍然高位运行,特别是新型犯罪大量涌现,动态化、智能化特征突出,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工作对策:“坚持打击、防范、治理并举,改进方式方法,切实提高预防打击犯罪的能力,增强预防打击的实效”、“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把社会各方面力量调动起来,共同参与平安建设”。

  为了使违法犯罪分子无处遁形,会议提出,加快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推进视频监控与县、乡、村综治中心联网应用,逐步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

  重点部位、重点人群、重点行业是社会治安防控的三个重点。会议作出部署,加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复杂部位、高危人员摸排,把作为社会治理最基础要素的实有人口、实有房屋查实管好。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应治尽治、应管尽管为目标,采取有奖监护、集中收治、医疗保险等办法;对违法犯罪青少年加强法制教育、心理疏导、文化学习、职业培训;对刑满释放人员落实帮教衔接机制。制定全省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落实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实名寄递、光机安检三个100%制度,建立全程信息化管理机制,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矛盾化解如何有效?

  去年,全省信访总量、到省上访、进京非正常上访分别下降5.7%、5.1%、57%。

  信访问题是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会议提出: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坚持分级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强化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的督办督导,促使信访人合法权益有效维护。

  信访活动必须依法依规。会议表示,要依法妥善处置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依法处理涉访违法行为,促使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

  源头治理是预防化解矛盾的根本之举。会议要求,大力推动对民生的保障和改善,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防止因民生政策不落实或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社会矛盾。大力加强对矛盾的源头防范、依法治理和协商调处,积极化解就业、劳资、环保、拆迁、征地等领域的问题。

  会议还特别要求,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各种手段,加强对矛盾突出、心态失衡的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切实防止发生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司法改革如何深化?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根本途径。

  会议明确了改革的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试点以及“双公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刑事速裁、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等改革试点,为适时全面推行创造条件。

  改革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去年来,中央出台了多项重要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我省也出台或正在制定相关的实施意见。会议要求,对这些规定,今年要着力抓好落实。

  其他改革措施还有:严格内部监督、规范层级监督、接受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引入第三方对司法质量和执法过程实施评估的机制。进一步健全对犯罪嫌疑人、罪犯的辩解、申诉、控告认真审查及时处理机制,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

  过硬队伍如何打造?

  会议指出,我省政法队伍纪律作风总体情况是好的,但问题仍然不少。

  会议特别举出了益阳马勇干预司法案的例子,“公、检、法有关领导和办案人员及辩护律师串通一气,在取证、羁押、起诉、审判等环节大肆进行权钱交易,造成重罪轻判,暴露的问题触目惊心,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会议表示,“不仅要依法处理违法干警和律师,更要追究有关领导的领导责任”。

  队伍素质提高了、廉洁了、可靠了,司法才能公平公正。会议指出,要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相结合,以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为重点,全面建设过硬政法队伍。

  会议特别对从严治警提出要求:坚决惩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司法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不管涉及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都要一查到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党的领导如何加强?

  会议指出,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善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如何加强?会议明确:着力破解政法工作难题、补齐短板,强化基层基础,为筑牢政法事业发展根基提供有力保障。

  党委政法委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会议指出,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切实担负起代表同级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责,在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执法监督、队伍建设、舆论引导等方面推动职能的有形化、具体化、制度化。

  关于司改后“两院”与党委政法委的关系问题,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后,市、县党委政法委对政法机关的思想、政治领导不变,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党组仍要向同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定期汇报工作,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仍然是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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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鲁敏 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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