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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除虫” 柔情“护花”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于振宇 向晨蕾 编辑:王嫣 2016-03-29 10: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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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记者 于振宇

  实习生 向晨蕾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如何找准检察工作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不越权、不缺位?近日,省检察院就此与省工商联及部分民营企业家开展了座谈。

  保障促进非公经济,湖南检察向全国提供了样本

  “省检察院出台依法保障促进非公经济的意见,其中很多做法,被最高检采纳推广,向全国提供了湖南样本。”会上,省工商联副主席李曦总结了我省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协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情况。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倡导使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成为当地经济发展良好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举措,立案监督了一批该立案而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以及胡乱查封企业财产的违法案件,避免办案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代表委员纷纷表示,省检察院高度自觉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让人感觉很温暖。全国人大代表刘正军说:“省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给我们带来了信心。”

  “除虫”是为“护花”,把办案对企业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现行的法律规定在扣押、冻结、查封企业财产方面还不够细致,企业被超额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时有发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吴建平指出,检察机关应加大对有关部门采取的扣押、冻结、查封措施的监督力度。

  大家纷纷表示,当前经济转型,企业家爬坡过坎不容易。要保障非公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不能因企业某一个人某一个方面出现了问题,让整个企业都垮掉。

  省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回应说,“‘除虫’是为‘护花’,要把办案对企业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不能因为不合适的执法行为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不能因为不正当的执法行为损害守法企业合法权益。”

  今年,湖南检察机关将探索让民营企业对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有更大的评价话语权,更大范围地吸纳民营企业家参与对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监督。同时,将建立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

  加强沟通联络,形成服务和保障非公经济的合力

  “建议检察机关安排专人与工商联对接。”省工商联党组书记汤新华建议,各级检察机关和同级工商联要建立常态化的定期沟通和对口联系制度。

  “能不能在全省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检察院对口的联系点,把联系点作为窗口和示范点,摸索经验加以推广?”省政协委员罗可大说。

  游劝荣建议,省工商联与省检察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地开展工作,把运用检察职能服务企业、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的协调工作制度化。“检察院与工商联在维护好的发展环境方面,心是齐的,力要使在一处。要按照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求,构建检察院与工商联新型的沟通协作机制,努力为湖南经济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于振宇 向晨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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