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领导杜家毫、郭开朗、许又声、张文雄、傅奎、黄跃进、黄兰香、韩永文、袁新华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破解我省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问题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要抓紧出台《湖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湖南代表团审议时提出的“三个着力”“三个平衡点”“五大关系”等要求为引领,进一步明确方向、加大力度、创新思路、细化举措,抓重点难点、抓关键环节,统筹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项任务,下决心打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场硬仗,力争在转方式、调结构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要推动实施意见与省“十三五”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事项等相衔接,做到通盘考虑、相互配套,有机关联、形成体系,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制订相应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强化问题导向,加强预研预判,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提前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种社会风险,确保改革效应正向释放。各级各部门既要咬定目标、保持定力,坚持先筑底、后回升,以短期阵痛换取长远发展;又要做好啃硬骨头、打持久战的准备,防止“急躁症”,做到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锲而不舍,积小胜为大胜。
会议研究决定,适当提高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十二五”期间,全省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高城乡低保指导标准,是改善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基本途径。各地在执行时不得低于全省指导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财力状况适当上调,逐步推进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融合”。各级民政部门要统筹做好社会救助各项工作,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好低保提标工作,不断提升救助水平。各级财政部门特别是市、县财政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做好测算预算,抓紧资金调度,为落实低保提标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对困难群众来说,低保金是最后一道生活保障。在执行落实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做好低保对象的精准认定工作,建立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既要“应保尽保”,也要“应退尽退”。特别是要严肃查处人情保、关系保以及骗保、漏保、错保等违规违纪行为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真正发挥好低保政策的兜底保障作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长沙晚报讯(记者 匡春林)湖南将对全省低保标准进行提标,城乡分别提高到420元/月和220元/月,分别比2014年指导标准提高90元和55元。这是记者昨日从湖南省民政厅了解到的。
2014年,全省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分别为330元/月和165元/月。2015年指导标准不变,但各地在实施中大多提标,最高的长沙达到了439元/月、383元/月,全省平均标准达到了357元/月、202元/月。
目前,湖南省基本民生保障总的思路是,“十三五”期间,湖南省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0%。特别是农村低保标准将逐步与国家扶贫标准相融合,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通过扶贫开发无法脱贫的贫困对象,实施精准识别、应保尽保,完成社会保障兜底脱贫。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唐婷
编辑:李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