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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9位老人 养老院护工一审被判死刑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刘双 编辑:胡芳 2016-04-02 11: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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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4月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罗仁初和妻子都在双峰永丰镇爱心养老院当护工,多次讨要工资未果,罗仁初认为是养老院院长房春(化名)故意卡扣。2015年2月18日,大年三十,罗仁初还是没能要回承诺的工资。次日凌晨2点多,情绪激动的他捡了一块砖,击打养老院数位老人。造成9人死亡、2人重伤、7人轻伤。4月1日,因犯故意杀人罪,罗仁初被娄底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罗仁初和妻子是2013年到养老院当护工的,到2015年2月,他们还有大概4万块的工资没结算,多次催讨都没结果。院长房春曾承诺春节前支付1万元。大年三十这天,房春支付了4000元给罗仁初夫妇,但罗仁初不同意,当晚找到房春,要求其按约再付6000元。这时房春又给了2000元,罗还是不满,争吵起来,之后被他人劝回宿舍。次日凌晨2点多,罗仁初决定“把事情搞大”。他捡了块红砖,对住在同一房间的老人头部进行击打。又来到别的房间,对其他人一顿乱打。

  案发后他潜逃至湘乡市中沙镇,并藏在亲家母杨敏(化名)房屋的土坎上。杨敏见罗仁初很饿,便拿了食物,带他来到旁边柴房,并告诉他家中有警察蹲守,劝其自首,但遭拒。杨敏劝罗仁初先到后面山上,临走时拿了七八个馒头给他。当日下午,在杨敏家屋后山上,罗仁初被抓获。

  供述中,罗仁初说,当时要过年了,“又急又躁”。他认为,是房春对不住自己,所以想把养老院的老人打死打伤几个,让其赔钱,以此来报复。

  法院审理认为,罗仁初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一被告人杨敏构成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听到判决,罗仁初表示不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事出有因”,并当庭提出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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