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5日讯(记者 唐善理 刘跃兵 通讯员 乐水旺 欧阳春)日前,宁远县舜陵街道办事处上茶村,森林公安人员、义务消防巡逻队员在这里设置防火警示牌和张贴标语,给村民发放宣传资料。消防巡逻车上喇叭不停地播放着《森林防火禁火令》。村里84岁的老党员蒋明贵竖起大拇指夸道:“宣传到位,抓得及时;森林防火,留绿造福。”
为扎牢清明防火“篱笆”,宁远县明确规定从3月24日至4月30日为清明防火“特护期”,严禁一切违令野外用火。特护期间,该县制定了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森林防火责任层层分解,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全县所有干部职工签订了“清明期间不用火”的森林防火承诺书。
县防火办、森林公安集中开展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各项宣传活动20余场次,印发森林火灾预防等宣传资料20万余份;在全县主要路段、进山入口处树立警示牌3000块;出动消防宣传车200余台次。全县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30余起。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唐善理 刘跃兵 乐水旺 欧阳春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