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周小华)记者昨日从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日前在长沙召开的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对2016年立法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和安排。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和将要审议18件法规草案。
据了解,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共通过地方性法规13件,其中省本级通过7件法规;批准长沙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长沙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等6件法规;并对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等5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审议,对13件国家法律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计划对18件法规草案进行审议,其中包括继续审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条例(修订)、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修订)等5件法规;初次审议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财政监督条例(修订)、实施旅游法办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地方立法条例(修订)、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修订)等13件法规。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小华
编辑: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