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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路线图

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晶 编辑:刘飞越 2016-04-12 1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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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长沙4月12日电(记者 张晶)今日,湖南省教育厅公布了《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湖南从2018年正式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高考时将按新高考制度录取新生。

  根据《方案》,湖南新高考实施“3+3”制度,明确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明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其中等级性考试纳入高考计分范畴。计入高考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不分文理科。高校在录取时,将依据考生语、数、外全国统考成绩和自主选择的三门学员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学生。另据了解,2016年高考起,湖南的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将采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

  《方案》明确提出,要充分遵循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针对现行制度存在的弊端,在保持现行考试招生制度稳定的前提下深化改革,更好地科学选拔人才,促进社会公平,有效破解社会反映强烈的“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违规招生”等突出问题。

  湖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葛建中表示,将通过改革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努力建成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湖南特色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为湖南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围绕考试招生制度各个关键环节,《方案》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各个领域,对全省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确定了“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启动高考综合改革”5个方面共12项改革,内容涉及:改革和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并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实施高校农村学生招生专项计划、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改进并不断完善高校招生录取方式、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拓宽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的通道、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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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计划表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贯彻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制度,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等。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引导学校全面执行课程计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加考试的选择性,减轻学生负担,为学生个性发展奠定基础。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提高高职院校选拔人才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构建合理规范的高考招生激励机制,纠正高考加分的过度功利化倾向。规范高校自主招生,确保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进入高校学习。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加强高校招生自主自律,杜绝招生违规行为的发生。改进录取方式,进一步优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录取批次。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等。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制度保障,加强各类招生考试安全管理,健全各有关部门协作机制。依据国家考试招生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等,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等。

  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探索高校招生录取和高中学习相关联的办法,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高考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构建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机制(即“两依据、一参考”)。

来源:新华网

作者:张晶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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