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长沙县在全省率先正式成立行政执法局。长沙晚报记者 胡益虎 通讯员 盛磊 摄影报道
长沙晚报讯(记者 胡益虎 通讯员 曲直)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昨日,长沙县在全省率先正式成立行政执法局,将原本分散在23个不同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权统一收编、统一执法。
昨日,在星沙望仙路一号大院,“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的不锈钢新招牌被揭开盖头,标志着全国首个县级行政执法局正式亮相。长沙县行政执法局首任局长朱智勇告诉记者,长沙县通过行政机关分权改革,将原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国土、环保、交通运输、城管等23个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整合,由县执法局集中行使。同时撤并17个涉改执法机构,整合为县行政执法局的七个执法分局,并成立执法调度指挥中心、行政执法督察大队、行政执法信息中心等机构,建立了统一的监管台账和信息平台。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的组建符合中央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精神,有法可依。”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处长谢生达在现场表示,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机构和职权的设置。
“原有的行政执法机构多,导致部门之间职责交叉、权限不清、多头执法、执法效率低等问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十顶‘大盖帽’管不好一顶‘大草帽’的尴尬。”长沙县有关部门在行政体制改革前期调查时曾发现,由于职责交叉、权限不清,在涉改行政执法部门中,有32%的部门没有办理过行政执法案件。从2014年湖南省政府批复同意组建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到今年初进入实质性运转,长沙县行政改革初步实现了管理权、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的适当分离。
“通过前期的运行,长沙县的行政执法改革实现了从‘多头治水’到‘一支队伍管全部’的华丽转身。”谢生达评价。据统计,2016年以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共立案查办各类案件(一般程序)1264起,在多个领域实现了行政执法“零”的突破。特别是在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商务等领域,充分发挥了综合执法的利剑作用。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胡益虎
编辑:王娉娉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