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4月28日讯(记者 曹娴 李伟锋) 今天召开的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今年7月底前,要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据悉,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包括四个部分: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开发区生态保护红线,其他特定区域保护红线。
据悉,我省去年已在郴州市东江湖流域的桂东、宜章、汝城、资兴开展生态红线制度建设改革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近日下发的《湖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明确,生态保护红线一旦划定,不得随意调出。
此外,省政府还决定从当天起在全省连续开展为期2年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要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要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2017年底前,试点开征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减少道路二次扬尘,视情况增加重污染天气道路冲洗保洁频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姚英杰介绍,扬尘控制将作为房屋市政工程新开工项目安全开工条件审查的重要内容,项目封闭管理、场地硬化、渣土管理、扬尘控制等方案和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2017年底前,钢铁、水泥、有色等行业企业物料堆场将完成规范化整治。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曹娴 李伟锋
编辑:胡芳